香港公司利润来源地判断的基本准则
香港公司需缴纳利得税的条件
香港的税种极少,注册香港公司如在香港没有物业,通常只需缴纳利得税和薪俸税,如果利润来源地非香港则不需在香港缴纳利得税,每年税务申报的时候都是企业者最头疼的时候,到底要怎么才能证明利润来源非香港呢?下面简单和大家说说如何判断是否需要缴纳香港利得税。
1、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
2、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利润;
3、有关利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利润来源地判断的基本准则
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无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润的性质及产生有关利润的交易的性质所决定。
确定利润来源地的概括指导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的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换言之,正确的方法是查明产生有关利润的运作,并确定这些运作在何处进行。利润来源必须归因于纳税人产生利润的运作,而不是集团其他成员的运作。
有关运作所包括的,并非纳税人在其业务过程中所进行的全部活动,重点是确定纳税人获利交易的地理位置,并将该等交易与其先前和次要的活动分开考虑。
作出日常投资或业务决策的地点,只是确定利润来源地时须考虑的因素之一,而在一般情况下,并非是决定性的因素。
划分一项交易的利润是否从香港抑或香港以外地区所赚取,乃根据该交易所产生的毛利而决定。
一个业务单位可能在海外设置办事处,在香港以外赚取利润;但如果该单位没有设立海外业务办事处,并不代表其所有利润一定是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假如该单位的主要营业地点设于香港,而该单位又无设立海外业务办事处,则其赚取的利润很可能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
香港公司报税时间
根据香港政府利得税申报规定:新登记的业务(新公司),首份利得税报税表通常会于新业务开业或成立为法团当日起约18个月后发出,接到税表后务必在三个月内完成做账审计和纳税申报事宜;持续经营的业务(非新公司),利得税报税表于每年4月份第1个工作日发出,一个月内需完成纳税申报工作。
香港政府宣导企业主动、准时、诚信地报税。正常运营的企业不必等收到税表后才处理税审事宜,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财务年结日,按时准备财务资料递交事务所进行做账审计和税务申报。
若香港公司在纳税申报期限内未收到香港税务局发过来的利得税表,并不代表香港公司无需记账报税,而是需要在纳税申报期内主动完成纳税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