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VCC基金架构和新加坡单一家族办公室
VCC和新加坡单一家族办公室的区别
1.VCC是基金成立的方式,产出成果就是一档基金;SFO是管理家族资产的公司,资产包含:股,债券,基金,现金,保险等。在SFO里可以买基金,代表可以买已成立好的VCC,Unit Trust,GP,LP。
2.运营方面,SFO 可享受豁免牌照;VCC必须任命新加坡持牌基金管理公司才能持续运营。
3.SFO可以让家族成员担任SFO的管理层,从而配一个管理者签证(EP)给家族成员;VCC投资者就是投资者,不存在被VCC雇用成为员工,或投资者透过成立一档VCC基金把EP配额拿下。
VCC 其实是一种成立基金的方式,在VCC这个基金架构下,基金成立还可以分为两种类别;Stand-alone Fund (单一基金) 和 Umbrella VCC with sub-funds(伞形VCC包含子基金)。
要设立VCC基金,必须任命新加坡持牌基金管理公司(LFMC)或注册基金管理公司(RFMC)担任基金管理和启动,而投资者只作为基金股东,以股份来计算基金所得份额。
VCC具有的独特优势如下:
1.运营方便;VCC无需召开财政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
2.税务优待;VCC 可申请享有新加坡《所得税法》(第134章)第13R和13X的税收优惠计划,让基金收益获得免税待遇。
3.私密性;虽然VCC要在ACRA注册,但公众无法查阅VCC的股东(投资者)名册。
4.独立性;伞形 VCC下的各子基金之间的资产及负债是分离的,每个子基金可以像独立法人被管理或被清盘。
5.没利润也可以分红;VCC可以用本金作分红派息,不一定要产生利润才可以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