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不同类型的公司有哪些作用及要求
发布日期:2023-01-09
来源:博大资讯
在菲律宾发展业务,公司注册是确保所有业务合法合规的基础,那么菲律宾公司可注册的类型有哪些呢?各种类型有哪些区别呢?
1.独资个体户
独资个体户:企业的所有权由创办人拥有, 对企业有完全的控制权及责任,承担与拥有资产及负债,必须以个人名义注册。
优:时间短,成本低;
劣:不可出售,不可转让,无限责任,外籍不可注册。
2.合伙公司
此类公司常规出现在专业事务所里面,由两个持有相应执照的合伙人才可办理。如律师事物所、建筑师事务所。
3.股份有限公司
4.一人公司(OPC)
(One Person Corporation)一人公司OPC,也称为独资公司,于2019年5月6日通过法案,除了菲律宾宪法和法律禁止外籍人士投资的产业外,外国人可以一人成立公司。
优:外国人可申请,申请人无签证要求,可完全控制,无验资要求;
劣:需另提供2位预备继承人,共3人护照,公司名称后缀为OPC。
5.外资类型公司
菲律宾“外资公司”的种类介绍;所谓外资公司,就是依据菲律宾外国公司法the Foreign Investments Act成立注册的公司。主要有代表处、分公司和外资独立子公司三种。
代表处:
海外办事处为国外母公司为主并且母公司照国外法律已经设立, 在菲律宾创建办事处。
(1)办事处最低资本额为3万美元,不得有收益。
(2)不是菲律宾独立法人,只是母公司派遣法人身份在菲律宾临时的代表机构。
(3)只能进行市场调研,品牌推广及售后服务。
分公司:
菲律宾境外已经有公司的,想在菲律宾成立分公司。
(1)税负以菲国所得为税基,最低登记资本额为20万美元。
(2)不是菲律宾独立法人,只是母公司完整控股在菲律宾经营。
(3)经营范围需与母公司完全一致。
外资独立子公司:
外资比例超过40%的国内法人。
(1)税负则以全部国内外所得为税基。
(2)母公司持有股份,法人需自然人担任与母公司无法律上隶属关系。
(3)可以与母公司的经营范围不一致。
1.独资个体户
独资个体户:企业的所有权由创办人拥有, 对企业有完全的控制权及责任,承担与拥有资产及负债,必须以个人名义注册。
优:时间短,成本低;
劣:不可出售,不可转让,无限责任,外籍不可注册。
2.合伙公司
此类公司常规出现在专业事务所里面,由两个持有相应执照的合伙人才可办理。如律师事物所、建筑师事务所。
3.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五人股东或以上的股份制公司:首先它是允许外籍,外籍做入股的,但是对于这个股东,绝大多数需要具备菲籍或者说菲律宾当地的永久居留权。
关于永久居留权,对于华人来说,比较常见的就是13a签证,或者特别退休签证或者投资签证,这一类都属于永久居留权。
最新开放的五人以下股份制有限公司:这类型则对于股东的签证类别没有任何的要求,而且股东人数也可灵活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注册,即使只有两人,两人三人,四人都可以。
那对于股份制有限公司来说,如果菲籍不占股,或者说菲籍的占股没有达到60%,那它就属于外资公司,当然这就包括了这个100%中国籍持有的这个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于注册资金就要求达到20万美金(注册资金的部分是没有实际验资流程的),这一条关于注册资金的要求会影响到的是前期的注册成本,注册资金越高,注册成本相对会高一些。4.一人公司(OPC)
(One Person Corporation)一人公司OPC,也称为独资公司,于2019年5月6日通过法案,除了菲律宾宪法和法律禁止外籍人士投资的产业外,外国人可以一人成立公司。
优:外国人可申请,申请人无签证要求,可完全控制,无验资要求;
劣:需另提供2位预备继承人,共3人护照,公司名称后缀为OPC。
5.外资类型公司
菲律宾“外资公司”的种类介绍;所谓外资公司,就是依据菲律宾外国公司法the Foreign Investments Act成立注册的公司。主要有代表处、分公司和外资独立子公司三种。
代表处:
海外办事处为国外母公司为主并且母公司照国外法律已经设立, 在菲律宾创建办事处。
(1)办事处最低资本额为3万美元,不得有收益。
(2)不是菲律宾独立法人,只是母公司派遣法人身份在菲律宾临时的代表机构。
(3)只能进行市场调研,品牌推广及售后服务。
分公司:
菲律宾境外已经有公司的,想在菲律宾成立分公司。
(1)税负以菲国所得为税基,最低登记资本额为20万美元。
(2)不是菲律宾独立法人,只是母公司完整控股在菲律宾经营。
(3)经营范围需与母公司完全一致。
外资独立子公司:
外资比例超过40%的国内法人。
(1)税负则以全部国内外所得为税基。
(2)母公司持有股份,法人需自然人担任与母公司无法律上隶属关系。
(3)可以与母公司的经营范围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