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信托
新加坡的信托立法
新加坡信托法律源于英国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新加坡亚洲金融中心的特性,搭配相关税务优惠政策,形成了具有新加坡特色的信托制度.严格的金融监管,成熟的信托实践,再加上法律配套,使其备受全球富豪青睐。相关立法包括:商业信托法(Business Trusts Act),信托公司法(Trust Companies Act)、民法 (Civil Law Act )以及受托人法(Trustees Act)。
新加坡信托的类型
新加坡在信托的实践方式上较其他属地更为丰富,常见类型有:
① 私人家庭信托:主要为了家庭财富的保护和传承,利用信托保护家族资产免受债权、外汇管制或政治影响的损害。
② 遗嘱信托:由遗嘱产生,在委托人去世后生效。一般适用于委托人有意愿将财产传承给指定的年幼子女或者有特殊需要的受益人。
③ 慈善信托基金:慈善信托基金的对象具有永久性、且非特定。这类信托享有税收的减免及豁免政策。
④ 集体投资信托:完全以投资为目的,包括信托基金、商业信托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其中新加坡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亚洲最大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市场之一。
新加坡信托的优势与特点
① 无资本利得税,信托金融资产收益无须纳税;*
② 信托资产分配给受益人无须纳税;*
③ 无遗产税、无赠予税;*
④ 在国外的收入进入新加坡信托也不纳税;*
⑤ 新加坡公司的维护成本与其他离岸属地公司比较,相对较高;
⑥ 公司要求必须有新加坡人作为本地董事;
⑦ 信托持有的控股公司必须由受托人担任控股公司董事,不允许委托人直接管理自己的资产。(BVI信托允许委托人自行担任信托下控股公司的董事)
*免税需满足一定条件才成立,具体请个案咨询
如何设立新加坡信托
① 明确客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列出当前的主要诉求;
② 明确设立信托的目的 ;
③ 列出拟转入信托的资产清单;
④ 选择合适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
⑤ 出具信托计划;
⑥ 确定信托的各个角色,包括:委托人、受益人、投资顾问与分配顾问;
⑦ 如需要,还需指定信托的保护人,一般由非受益人的近亲属或专业机构出任;
⑧ 确认信托协议;
⑨ 设立控股公司,开设银行账户;
⑩ 转入信托资产,至此信托设立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