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加拿大公司,省公司和联邦公司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3-01-18
来源:博大资讯
注册加拿大省公司
加拿大省公司主要三种形式,分别是独资公司,合资公司,有限公司。
1.独资公司
是由个人开办的公司。所有人和公司是自雇关系,由个人运营并承担责任。
优点:公司注册人行使全部的职能,享有全部的利润,承担所有风险,赔偿所有的损失。注册独资公司的优点是注册手续简单,费用便宜。只需要在当地政府部门进行登记,获得营业许可证就可以了。公司注册人在每年只需填报入息税时,也只需要将个人报税表填报一次即可。缺点:任何由公司经营引起的法律责任都由公司注册人承担。所以,一旦当公司出现了财务危机时,公司债主可以追究公司注册人的全部财产清偿债务。
2.合资公司
是由两个或多个成员组成的股份信托公司。合作的成员都为公司提供资金,劳力,或者技术。公司合作成员共同分享公司的利润,同时一起承担公司经营的损失。
优点:合资公司依赖于合作的连续性,如果公司成员有一方离开或者宣布破产,则伙伴关系破裂,公司自然不复存在。优点是合资公司的注册很简单,只需要在当进行登记的得到营业许可证即可。缺点:风险是每个合伙人都要承担全部经营公司的债务。任何一位合资股东都可以代表公司签署合同或者其它活动,但所有的合资人需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无限法律和债务责任。
此类公司形式的合资者因为都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和法律责任,所以最好在决定开办合资公司前,股东们最好拟出明确的书面协议,以防合资出现问题。
3.有限公司
是一个独立与其它股东是有明确界限的法定实体,依据与股东们签署的合同中的条款而成立的。
加拿大有限公司申请手续相对其他两种是最复杂的一种,但是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加拿大有限公司最大损失仅限于公司的投资额,不牵扯到个人名下的财产。其次,有限公司会永久性存在,不会因为某一个股东的离开而导致大家散伙和整个公司的解体。另外,有限公司的业绩规模达到一定额度后,公司可以享受各种税务优惠。如果有限公司有融资需要,公司可以出售股份的方式进行融资。
注册加拿大联邦公司
加拿大联邦有限公司的注册,需要有公司发起人和董事两类。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公司的发起人是组建公司的发起者,即可以是公司的股东也可以者是董事,但也可以均不是。董事是股东所推选出来的,遵照股东利益对公司进行管理的人员,其中包括制定公司政策和任命公司员工等任务。
在加拿大联邦有限公司的注册过程中,股东的信息和股东的比例不需要进行提交,而发起人和董事的信息是必须的。其中,加拿大工业部要求25%的董事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者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也就是说四名董事之内,至少有一名董事是加拿大公民或者是加拿大永久居民。
加拿大联邦公司的注册,要求所注册的公司必须有加拿大境内注册的地址,方能完成注册。